令人有些意想不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竟然引发了最让许多劳动者无法接受的事实——大裁员。
中央电视台解聘了1800名编外人员,占全台总人数的20%;中国银行四川分行和南方航空海南公司也相继爆出大规模与临时工逼签“劳务工”的传闻;华为耗资10亿打扫门户、7000员工先辞职;LG电子裁掉11%的中国员工;沃尔玛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裁员110人……
这些企业为了规避应该承负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开始了“大屠杀”。不少职工诧异了:“这部原本保护我们的法律,在实施之前竟然成了我们最大的伤害者?”连不少制定和执行法律的官员们都开始怀疑开了“难道法律真的有问题?”
美国的一位哲学家说过:许许多多地习惯会形成传统,许许多多的传统就会形成文化。我们国家子改革开放来虽然只有30年,但企业老板们却“享受”着侵害职工权益的习惯和传统。习惯和传统成了他们违法的理由和借口。劳动法学专家常凯教授非常钦佩德国的法律,他说,不管是在德国的民营企业或者国有企业,工人都能够影响企业的决策。于是在德国,企业老板要裁一名员工,简直是难上加难。而在中国,其现状不言而喻。因此,德国的一位老板在听了常凯教授的介绍之后,极其感叹地说,在中国当老板,真幸福!!
然而面对德国的法律,再看看我们的《劳动合同法》,理所应当的权益,只有不及而无过之。可就是这样的法律,却引来了大量企业的反弹和规避。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惯出来的毛病”,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其实不必惊恐,也不必害怕,这其实已经证明,能够撼动习惯和传统的,在当今社会,也许只有法律。这总比在过去发生战争好吧!
我们要深知一点,反抗传统和文化的东西,不是那么的简单,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不是振臂一呼,就翻天覆地的。要改变,须先从习惯开始,包括我们的社会一样。就像消融冰山一样,再猛烈的大火,还是从一滴一滴的水分蒸发开始的,至少我们看见了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