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中心小学教师罗慧珍,8月15日接到学校教导主任温自立的电话:“学校本来不想解聘你们,但是迫于上面的压力,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你们这种情况是不能留任的。”
连同罗慧珍在内,龙华中心小学此次共有4位代课老师被辞退。校方对他们未支付任何赔偿。
因为代课老师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对于解约赔偿问题,龙华中心小学教导主任温自立认为,合同到期后,学校决定“不再续聘”,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赔偿。对于校方此举,被辞退的代课老师们却有另一种解读。8月10日被布吉某小学辞退的杨老师分析说,等到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学校到时再裁员就会支付更高的成本。同时,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合同到期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也应对劳动者予以补偿。
龙华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将此次辞退事件解释为优化教师队伍的一种方式。“解聘是教育行业的正常流动,对于部分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代课教师’,我们只能辞退。”现在“社会、家长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调入的教师有的学历达到硕士、博士。”虽然罗慧珍他们曾经获得众多荣誉,可在校方看来,这还不能证明他们具备优秀教师的能力,“有这么多荣誉证书的老师非常多,只要你工作的年限够长。”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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