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应高度重视用人单位突击裁减老员工现象
2007-11-26 09:45:52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编辑同志:
    近来一些企业借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空子,纷纷大规模裁减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技术辅助人员,尤其对入职10年左右的老员工提前解除合同,规避应承担的经济、社会、法律责任,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少震动,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警惕。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对企业用工做出了适当限制,赋予了必要的社会责任,也有利于劳动者提高工作效能,最终促进劳企双方的“共赢”。
    然而,一些企业不能正确加以理解,纷纷以注入新鲜血液为名义,不断招用新员工来代替老员工,实际在推卸社会责任。这些都不是孤立的事件,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对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顾虑,员工工作满十年将转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公司将无法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解除合同也要向员工支付非常高昂的经济补偿,很多员工由此被“扼杀”在即将成为“终身”员工的“前夜”。如此众多的企业裁员行为已令企业员工人人自危,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为此建议:
    一、应及时对企业无端解聘老员工的行为进行干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应该动用全部的已有法律资源、监督资源,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工会组织的作用,防止侵权现象升级蔓延。
    二、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达到一定比例并且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视情予以一定奖励,以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形式促进就业。
    三、应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近期,劳动部门应组织力量查清用人单位强行中止老员工合同的真正缘由,制止有意规避法律义务行为的发生,坚决维护老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应将法律升级前的准备程序设计得更加严谨。在制度转型期,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应不断地注入现有的社会资源来纠正“法律准备期”中某些不良行为,避免这一特殊时期成为侵权高发期,实现对劳动者的无缝化维权。 (陈守义)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