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48位农民工喜领拖欠工资
2007-11-26 09:44:4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真没想到还能领到拖欠工资,这下可有钱回家了,感谢政府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数着厚厚的一叠人民币,来自眉县的农民工王老虎激动地说。近日,在宝鸡市劳动部门的监督下,吕西平等48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数月的工资。据了解,8月份以来,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起,为324名农民工追讨工钱、押金136.8万元。
    吕西平等48位农民工从今年初开始,在宝鸡某建筑工地干活,和他们一块干活的工友受伤后,总包和转包的自然人发生劳务纠纷,致使他们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这些农民工与工头多次交涉未果,生活处于困境,于是向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工头支付所欠工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后,十分重视此案,优先排期。为了让农民工能尽快拿到工资,监察支迅速介入调查,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到建筑工地调查取证,根据法律程序,向总包方下发了整改指令书。几天后,双方达成给农民工支付6.9万元的协议。10天后,执法人员将拖欠的工钱及时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工资发放完毕后,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 “维护正义、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的手上。(唐志强韩晓珍)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90、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一点与《劳动法》第30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类似,而且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更为具体,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91、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2、劳动者病愈后不能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吗?
    解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93、什么是医疗期?
    解答: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94、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吗?
    解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此外,本市就以上情形所涉及补偿金的具体标准作出了规定:按本单位上年月平均
    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
    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
    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
    平均工资计算。
    9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
    退,单位给补偿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十一)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