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2007-11-12 09:58:32来源:
分享到:
  字体:【
   55、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56、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57、加班费怎么计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8、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解答: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9、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解答: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60、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解答: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61、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
    解答: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
    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
    资、计件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
    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
    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62、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解答: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六)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