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2007-01-18 09:56:1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综合消息  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日前颁布,其中最大的突破是非深户籍员工养老门槛降低,取消了非深户籍员工退休前5年连续缴费的限制。这意味着,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的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新规还包括建立了深户籍人员“延缴延退”制度、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的参保等。
这次取消非深户籍员工须连续缴费5年限定。过去,非深圳户籍员工想在深圳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深圳连续缴费。新条例取消了这一条款,非深户籍员工在深养老条件与户籍员工达到一致,即“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在退休时累计在深缴费满15年”。比如一名深圳户籍的男职工,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缴了10年养老保险费,那么他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继续缴费5年,并在65岁的时候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关键词:|民政|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