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工伤认定纠纷何其多
2007-01-08 10:04:2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河北省唐县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农民工张德福在下午离开工地回住处的路上,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去年5月,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张德福的死亡不属于工伤。当年7月,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张德福的父母将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结论。
在庭审中,被告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代理人宣读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通知书中称,张德福在门头沟区滨河西区建筑施工中,于2005年7月13日19时15分,在工地未下班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工地,回住处的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于2005年7月19日死亡。张德福的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出,张德福私自离开工地回住处途中不等同于下班途中,职工作息时间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确定的,所谓下班是由用人单位确定时间,是单位全体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体停止工作离开工作区域的行为,而张德福的行为显然不是发生在下班后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据此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完全合法。
对于被告的这一说法,张德福父母的代理人、北京陈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德蛟当庭表示不能接受。他说,工伤保险实行的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此案重要的事实是,张德福是在从工地回住处的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而死亡的,尽管张德福有私自离开的过错,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原告另一代理人、北京市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彦荣提出,张德福当天离开工地的时间已经是晚上7时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中规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即使退一步讲,张德福私自离开工地,他只是违反了企业的内部规定,企业可以对他进行处罚,并不影响对他的工伤认定。
在法庭辩论阶段,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上下班的时间应由企业来定,包括正常的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张德福当天私自离开工地的行为不是下班是脱岗。
对此,原告的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3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张德福私自离开工地的行为不在其中。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实施至今,因不服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引发的民告官案件,在北京市的基层法院几乎占行政诉讼类案件年受案总数的1/5,已成为当前审判工作的一大热点和难点。
“近年来,我们接到的咨询电话,多数与工伤认定有关。”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这类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案情复杂,但现有的法律规范比较抽象,使得案件裁判标准不易把握,加之牵涉到普通劳动者的权益,该类案件的审理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如何更好地公正裁判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工伤认定纠纷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这位法官介绍说,《工伤保险条例》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若干情形,但就审判实践遇到的情况看,远不止这几种。有的是法律规定没有涵盖,有的是法律有原则规定但尚未具体明确。
一边是工伤情形复杂多样,一边是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条件单一、抽象,少操作性。比如对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给具体案件的承办人主观上理解适用法律留下较大空间,同时留下不少困惑。不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对类似的伤亡情况就可能作出不同的认定,不同的法院对类似的伤亡情况也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
几位曾经代理过多起工伤纠纷案件的律师表示,工伤保险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于工伤的认定问题。我国目前对于工伤的认定,立法主要采用列举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明确、具体。但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使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工伤伤亡被排除在工伤范围之外。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10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实际中仍有一些工伤事件按10条标准难以界定。例如: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深夜在办公室加班时被害可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值班期间外出用餐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与现实生活相比,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工伤案件的审理应遵循两大原则:一是法律法规有明确具体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循;二是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应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本意着眼,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进行裁量。(王亦君)

关键词:|送温暖|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