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国庆加班 工资咋样算
2006-10-01 11:17:12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国庆长假加班费咋算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按照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10月1日至3日日工资应不低于60.23元,10月4日至7日日工资应不低于40.14元。
最低节日加班费这样算
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到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到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若不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劳动工资。
据介绍,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104个法定双休日)÷12个月=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全省最低工资每月不低于420元,日工资标准约为420元÷20.92天=20.07元/日,那么10月1日至3日每日加班工资为20.07×300%=60.2元,4日至7日每日的加班工资不低于20.07×200%=40.14元。假如一位每月420元工资的职工“十一”期间7天都加班,那么,他的国庆七天的工资总额应为420/20.92×300%×3+420/20.92×200%×4=341.16元。
单位拒付加班费可投诉
过节费能不能抵加班工资、员工能不能拒绝加班、加班费拿不到咋办?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人士指出,过节费作为一种福利,支付过节费并不需要劳动者额外工作,加班工资则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以过节费抵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反劳动保障条例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要求,向劳动监察部门所管辖的范围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并核查属实后,会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补上应给职工的加班工资。省劳动监察总队电话: 029-87294685     ■通讯员 杨川 本报记者 章琦

关键词:|企业|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