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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谁剥夺了这位姑娘的生命
2006-05-11 10:01: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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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5日,在西安打工的宁夏姑娘周翠梅上班期间突然晕倒,当时她腹部疼痛,呕吐不止,第二天凌晨3时许便停止了呼吸。家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周翠梅的死因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为输卵管异位妊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周翠梅的男朋友介绍,去年11月,自己的女友怀孕后,她让一起上班姓梁的同事帮忙找大夫做人流。因为梁的男朋友认识西安市第四医院一姓王的麻醉师,她以前也私下找王做过人流手术。当年11月15日17时许,他与周翠梅和小梁三人一起来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到医院后,小梁给姓王的麻醉师打电话,王也回了电话约了见面的地方。自己把钱给了小梁,梁把300元交给了姓王的麻醉师,因为当时快到下班时间,周翠梅说大夫没有做任何检查就进行了手术。
  小梁在公安机关调查笔录及记者采访时说,周翠梅和自己在一个单位上班,平时关系比较好。周怀孕后要做人流,他便给男朋友说了让帮忙。因为他一姓冯的同学在西安市第四医院做过饭,认识该院的王麻醉师,以前自己和冯的女朋友都私下找王做过人流手术。她男朋友与王联系后,因王没有接电话,便把王的电话告诉了她。2005年11月15日下午5时25分,她和周翠梅及其男朋友到四院后,给王打电话,见面后自己把周翠梅男朋友给的300元交给了王麻醉师,王便把周翠梅领到三楼手术室,做完手术出来已6点10分。当时周翠梅的身体很虚弱,她和周翠梅男朋友扶着周慢慢回家。
  “五一”前夕,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市第四医院。该院医教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春,周翠梅的父亲反映,其女儿通过熟人介绍在该院做人流手术,姓王的麻醉师私自收了300元钱,让一姓张的大夫做的手术。医院接到反映后多次进行调查,麻醉师和大夫均否认有此事,并说不认识周翠梅。由于调查后没有证据证明,所以这件事不能确定。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医院将积极配合,进一步澄清事实真相。
  失去女儿后,周翠梅的父亲周世民多次来到西安,希望四院对女儿的死能有个说法。他痛心地告诉记者,女儿在西安市第四医院做手术是铁的事实,自己多次找医院,院方说这是医生个人行为,与医院没有关系,让找姓王的麻醉师协商解决,而王却一直避而不见。由于该院管理混乱,才出现私自收费,大夫手术前又不做检查,致使女儿术后死亡。在多次找院方无果的情况下,将医院和大夫起诉到法院。3月30日,新城法院一书记员电话通知他和代理律师,说王同意调解,现在又说先征求我们的意见,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给我女儿讨回公道。
关键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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