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南京洒后驾车出事不算工伤
2006-04-10 11:57:00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南京市新出台的《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对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作出了详细规定,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不算工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它机动车事故造成的。职工因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伤害,应按照铁路、航空器、航海等特别法律规定处理,不属工伤认定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范畴。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无证驾驶机动车的;2.饮酒后或者服用、注射国家管制类精神麻醉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未经依法登记、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