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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江西出台工资保障金制度维护民工权益
2005-08-08 09:45: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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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凡在江西省境内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今后都必须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这是日前出台的《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的规定。
  这个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下列标准缴纳:工程中标价(合同价,下同)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照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建筑企业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解决建筑企业及分包工程后,各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问题。

旬阳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检查
  本报讯 近日,旬阳县就贯彻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执法检查。县劳动保障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矿山开采、生化加工等用工量较多的单位,先后深入30家以上企业,通过查看工资表、召开职工座谈会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告知劳动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与厂方协商或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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