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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打一起官司要交43600元  下岗职工谁敢登门
2005-07-11 16:27: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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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名被四川省西龙纸业有限公司辞退的职工近日向媒体反映,他们因一起劳动纠纷向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依法纠正西龙公司的违法行为。然而,令职工们没想到的是,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109名职工预交受理费40元、案件处理费43600元。如果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职工:处理费要交4万多合理吗?
   2005年1月10日,109名被辞退的职工代表到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请求该仲裁委履行其法定职责,责令西龙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为109名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支付医疗补助费,以维护被辞退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职工代表的催促下,青神仲裁委于2月21日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要求109名职工预交受理费40元,案件处理费43600元。随后,这些下岗职工先后向仲裁委请求减交或缓交处理费,但遭到仲裁委的拒绝。无奈之下,职工代表将受理费40元和处理费500元寄给青神县仲裁委员会,然而,仲裁委却将前述款项逐一返还,并要求,如果职工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处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需要支付的费用相当于案件受理费的1090倍,我们下岗职工上哪里去凑如此高的处理费呢,青神县仲裁委员会认钱不认人,面对下岗职工如此收费合理吗?”109名职工对青神县仲裁委员会的高额收费表示强烈不满。一职工代表称,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收取处理费。既然被辞退职工已经交缴了500元的处理费,仲裁委就应当对案件进行处理,如果处理过程中500元不够实际开支,还可以要求被辞退职工继续缴纳。然而现在,青神县仲裁委在一分钱未开支的情况下将被辞退职工缴纳的费用退回,并出文要求被辞退职工缴纳高额费用,如果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职工无法接受。
 仲裁:收费是看标的高低
   省劳动争议仲裁委相关负责人称,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收取109名职工43600元的费用完全是按照有关文件执行的。关键是看109名职工的诉求标的是多少,如果标的过高,那么收取43600元的处理费就是合法的。
律师:高额收费显然不合理
  “43600元的案件处理费偏高。”四川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伍律师称,劳动者都是弱势群体,无法承担如此高的费用。按照以往案件处理来看,案件的受理费应由劳动者出,案件的处理费由用人单位预付。仲裁委称按标的收费的说法是无依据的。即使法院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收费标准上也不完全是按照标的收取费用。特别是劳动纠纷争议案件,即使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该收职工这么高的费用,但当职工向其提出申请减缴或缓缴处理费后,该仲裁委经调查也应该予以考虑。最后,伍律师强调,青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收取109名职工43600元的高额案件处理费是显然不合理的,不管怎么收费,作为交费人都应该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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