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三人合作著书     一人名后“执笔”引纠纷
2005-06-13 09:42:53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三人合作著书,当书出版后,发现在其中一人名后出现“执笔”二字,于是另外两名将负责该书出版的编辑和出版社告上法庭,从而引出了一场关于著作权纠纷的案件。
  2005年1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郭某和张某的诉讼,  诉讼称:原告张某为描写抗日战争时期西北名将孙蔚如将军率领几万名陕西籍将士浴血奋斗中条山,艰苦抗日的战斗历史,历时十七年之久,行程数万里,采访、撰写了大量的文字材料,绘制出六幅陕军作战地图等。2002年6月,张某邀请郭某合作撰写。后又邀请徐某加盟,组成三人写作组。2002年11月23日,张某、郭某、徐某与孙某签订了关于撰写长篇纪实文学《孙蔚如将军与中条山战役(暂名)》  协议书。双方约定:本书策划人为孙某,孙某负责该书的编辑、组稿、  出版、发行,给三位作者一定的经济稿酬,参与该书的利润分配等;  著作权归三位作者等。2003年12月7日,三位作者分工:张某负责资料,郭某提炼主题,撰写提纲,对第一稿进行修改、润色,完成第二稿等工作;徐某负责在郭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写作本书第—稿,最后负责全书的“统稿”。三位作者协商的署名方式为“徐某、郭某、  张某著”,并未约定谁属执笔人。2004年12月1日,两原告发现刚出版的《立马中条》  新书著作作者为徐某(执笔)、郭某、张某著,比原定的方式多了“执笔”二字,这些重大改动,原告并不知晓,也未经原告同意或授权。经向孙某询问,孙某告知是他自己告诉出版社徐某是执笔。2004年12月底,原告又发现作者撰写的后记被换成了孙某所写后记。经协商无果后,将孙某和出版社诉至法院,要求:一、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对二原告《立马中条》一书著作权的一切侵害行为;二、判令二被告对现已印制的10000册《立马中条》一书,立即停止发行、优惠销售或馈赠给单位及个人;已经流向单位及个人的全部追回;更换带有侵权字样的本书之封面、扉页、版权页中“徐某、郭某、张某著”;去掉被告孙某署名的“后记”;三、判令二被告在本书重印时,必须使用改正后不带侵权性质的封面、扉页、版权页和后记,并承诺未经三位著作权人共同书面签字同意或授权,不得对本书进行擅自篡改;四、鉴于发至西安且带有侵权性质的5000多册《立马中条》一书,有的已流入西安多家媒体,另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不少单位和个人手中,已经对二原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故请求判令二被告就各自侵权责任,分别在西安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责令被告孙某向二位原告提交其与被告出版社签订的《立马中条》一书的出版合同(与原件相一致的副本),并就此事向被侵害的二原告赔礼道歉;六、判令二被告承担办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  《立马中条》一书再版重印时,去掉作者署名“徐某”后面的“(执笔)”字样,将作者署名方式表述为“徐某、郭某、张某著”;二、该书“后记”,仍用“作者”后记;三、该书再版、发行、改编等仍按双方2002年11月23日签订的《协议书》执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
  近日这起著作权纠纷案终以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案情虽然很简单,但希望此案能够给那些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以警示。  ■本报记者 毛静

关键词:|著书|纠纷|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