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上下反复申诉 媒体等多方热情关注
“城市秋菊”申诉终见一丝曙光
本报讯 上下反复多次的王晓琴与西安市第二丝绸厂自动离职纠纷一案,近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发回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重审。经过漫长十年申诉路的王晓琴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
十年前,“停薪留职”的王晓琴被单位按“自动离职”除名,因单位没给她书面通知。为讨一个说法,她两次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两次到法院起诉,五次向法院申诉,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尽管如此,她仍不气馁,她始终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说法,因而被媒体喻为“城市秋菊”。今年7月27日四版,本报率先以《十年漫漫申诉路》为题报道了王晓琴的遭遇。《工人日报》、《西安晚报》等也对她的事件进行大篇幅报道。她的遭遇也先后引起省妇联、省总工会和西安市总工会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再审后下发的民事裁定书中指出:职工被除名,企业应该书面通知本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因除名发生劳动争议,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裁定。法定期限应以职工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计算。王晓琴自接到书面处理决定之日至提出仲裁申请并未超过法定期限。市区法院原两次判决均认为“王晓琴已于1995年10月24日已知其被按自动离职处理、但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已丧失了胜诉权,判决驳回王晓琴的诉讼要求,属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并发回西安市碑林区法院重审。
在打了10年官司之后,王晓琴说她又回到了起点,尽管今后的申诉路还很漫长,但她毕竟看到了胜诉的一线希望。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