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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平梁农械厂:我该是谁的孩子?
2004-07-12 01:09:2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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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着一大包告状材料和物证,原汉阴县平梁农械厂工人吴登定、刘定前来到报社。此前他们已无数次致书省、市、县相关领导,反映平梁镇政府将他们企业非法向外发包、出租,截留挪用承包款和出租金,并造成企业资产大量流失,而职工长期失业生活无着的诸多问题。而这次他们是受活着的19名职工之托而来,另有5名职工已因病故去,等不到正义实现的那天了。
职工代表:农械厂属集体企业
  从这两位到报社反映问题的职工代表的反映材料上,记者看到关于平梁农械厂的相关介绍:平梁农械厂,是1971年经原汉阴县计委批准创建起来的。当时,平梁区革委会动员分散在全区的20多名铁匠、铸铧匠、机修技工带着徒弟组织起来,办起的属于手工业合作社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平梁农业机械厂。创建初期,他们白手起家,靠政府扶持、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在平梁集镇月河滩边,搭工棚,建简易厂房,打造农具,铸造犁铧,备受了艰辛站稳了脚跟,平梁区革委会并未无偿投资过一分钱,仅仅起了牵线搭桥作用。当时县上非常重视,为他们入厂的全体工匠办了“农转非”手续,将他们粮户关系由农村转到了平梁集镇,成了商品粮户,使他们享受了县办大集体企业的同等待遇。经过他们的艰苦奋斗,使厂子有了一定积累,1975年底经主管局汉阴县工业局及平梁区革委会签章同意,汉阴县委革会正式批准,签有征地协议,办有征地手续,在当时的平梁公社兴河大队第三生产队、棉丰大队第二生产队、第四生产队、第一生产队、第五生产队连片征地11?13亩,工人们自己打围墙,自己建厂房,将厂址迁到了现在的地址。接着,他们靠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添置了机械设备、发电机组,建起了冶炼炉。他们生产的各类家庭农具及生活用具(如铁锅、火盆等),畅销本县及石泉、宁陕、安康、西乡、镇巴、镇安等地。到1984年初,他们已拥有车床、刨床、台钻、沙轮机、柴油机、电动机、鼓风机、热风炉、压桶机、电焊机、空气锤等各类翻砂、铸造、锻工、电器、修理机械设备及部件50多台(件),有车间和其它厂房25间,固定资产值20多万元。
  据吴师傅他们说,从创建平梁农械厂一开始,所定的企业性质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既不属于乡镇企业,也从未升格为地方国营企业。虽原称为区办企业,但从原来的平梁区革委会,到后来的平梁区公所、现在的平梁镇镇政府,并未投入过一分钱资金,区、镇对厂子只是行政领导关系。平梁农械厂到工商部门登记,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上均是集体企业。汉阴县人民政府1986年12月5日为平梁农械厂所发的《土地使用证》,“单位所有制性质”一栏,载明的是“集体”。直到1991年1月10日,平梁区原区长龚某代表平梁区公所将平梁农械厂发包出去的《承包合同》,开宗明义地写明平梁农械厂是“集体企业”。
变故始于镇政府“替女招婿”
  吴师傅告诉记者,1984年由于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私人铁铺和铧厂的兴起,平梁农械厂出现了暂时的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同意,将厂子租赁给本厂职工张某。如何租赁还没有商议好,平梁区委、区公所领导就来到厂里,动员职工们先回家待业或自谋职业,等区上同租赁人谈好了,再通知大家回来做决定,并承诺今后厂里重大事宜,均由区公所负责召集职工大会商议。职工们前脚一走,区公所领导就责成区乡镇企业办公室负责人石某,于当年8月13日与张某签订了《平梁农械厂租赁合同书》,一租赁就延续了6年。平梁区公所将每年的租赁费3600元,修缮费300元,管理费300元,合计4200元,收归了己有,6年共拿走了平梁农械厂25200元。1991年1月10日,平梁区公所区长龚某背着平梁农械厂的绝大多数职工,将该厂发包出去,承包期为6年,每年承包费1万元,共计6万元,又被装入平梁区公所腰包。平梁区公所撤销后,当时的平梁镇镇政府领导又不通过平梁农械厂职工大会同意,于1997年8月6日将该厂厂房地租赁出去,与一家生产石英砂厂法人代表签订了10年租赁合同,到2007年8月6日才满期,每年6000元租金也据为平梁镇镇政府所有。
  更令这些职工气愤的是,平梁区公所、平梁镇政府将该厂承包、出租出去后,不搞严格的固定资产移交及清收,只收钱,不管理,致使数十万元以上企业财产流失和损坏;25间厂房也只使用,不维修,现在已是岌岌可危;11?13亩厂地又被周围农户蚕食,现仅只有6?4亩。
漫漫上访路
迄今无尽头
  平梁农械厂众职工长期分散在家,开始几年对这种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上世纪90年代初虽陆续知道了些情况,却还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上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学习宪法,大家方恍然大悟。当时的《宪法》已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时,他们认识到了侵权的严重性,靠《宪法》壮胆,开始面对面找平梁区公所领导交涉了。由于当时平梁区领导更换频繁,后来又撤区并乡建镇,原平梁区公所已不复存在,找新组建的平梁镇领导,又以“不是我们经手的事”相推脱。平梁镇领导又几经更迭,没谁直面问题同工人们对话。
  平梁农械厂职工看在基层解决不了问题,就推选出代表,从2000年起,到县、市信访局连年上访,总是上推下拖,不了了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平梁农械厂健在的19名职工联名于2002年10月26日投书陕西省委李建国书记、贾治邦省长,要求纠正平梁区镇政府侵权问题。省领导很重视,作了重要批示,安康市信访局于当年12月18日专门发了152号文件,要求汉阴落实有关问题,可汉阴县领导仅让县民政局从救济款中给平梁农械厂职工每人每月发50元救济补助了事,企业产权、管理权、截留的承包和出租金、企业资产流失损失等问题一点未解决。一拖又是9个月,2003年9月22日,平梁农械厂职工再次上书省委李建国书记、省政府贾治邦及安康市委、市政府领导,而当各级领导批示到当地后又遭遇推诿。某些人不但不予解决问题,反而派人到职工家施压,甚至威胁职工代表不准向上反映。
镇政府与职工
说法相悖
  针对平梁农械厂职工的多次上访,平梁镇人民政府早在2001年9月8日,以平政通字(2001)11号文报告汉阴县人民政府称:“由于年长月久,农械厂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有关办厂章程,征地协议,厂内资料不全,对原农械厂的产权问题无法界定”。而上访职工则认为事实是十分明确的:即汉阴县现存的档案中,无论是原地方国营企业名录,还是乡镇企业名录,都无平梁农械厂;平梁农械厂创办以来,一直是集体企业,查不出原平梁区革委会、平梁区公所投资的证据,平梁镇政府这么多年,始终也拿不出这方面凭据;平梁农械厂到工商部门登记,工商部门审验颁发的执照,平梁农械厂企业所有制形式均是:“集体”;汉阴县人民政府颁发给该厂的《土地使用证》,企业所有制性质一栏,注明的也是“集体”;原平梁区公所法人代表签署的法律文书,更是明白无误地称平梁农械厂为“集体企业”。原平梁区革委会、平梁区公所档案齐全,平梁农械厂重要资料和征地协议尚在,“所谓‘资料不全’,完全是平梁镇领导的托词和借口”。
职工呼吁:请把企业还给我们
  记者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曾询问他们为何不走法律渠道,对此职工代表们一脸无奈。他们说我们也曾设想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但一是无钱请律师,二是交不起法院的巨额诉讼收费,三是民告官,告的是当地政府谈何容易,只有乞求执政为民的上级党委和政府来主持公道。
  据了解,在册的平梁农械厂职工共有23人,其中5人已去世,活着的只有19人。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手工工匠出身,平梁区镇政府夺走平梁农械厂,私自发包和租赁出去后,致使他们长期待业、失业,生活无着。原来年轻力壮自谋生路的,现都已年过五六十岁,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贫病交加。他们属城镇非农业人口,户口一直在平梁厂里,在农村早已没有了他们的土地,属于城镇下岗失业工人和低保对象。
  关于下一步的要求,这些职工的目的很明确。即要求将平梁农械厂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尽快交还本厂职工;要求平梁区公所、平梁镇政府将厂子的承包费、租赁费、修缮费、管理费(他们计算说应为12万余元)如数退还给职工,并赔偿擅自发包、出租造成的相关损失;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他们还表示一旦企业回归后,是恢复生产还是整体拍买,将由本厂职工大会决定。    
           ■本报记者 郁文

关键词:|平梁农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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