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
合阳电力电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一位“想维权”师傅向本报反映称:他所在的单位原先对职工每人收取3000元押金,起名为“质量保证金”,厂方称谁出大的质量问题就从中提出补罚,然后从工资中扣出补齐,未给职工任何手续;2001年要职工集资“爱心款”,说一到三年为期,如今三年已过,不但“爱心款”未予返还,最近在四个月工资不见面的情况下,厂方又让大家集资,名目还是“爱心款”,而且最少要交5000到10000元不等,多者不限。如果抗令不交,将会丢掉饭碗。
近年来公司欠县统筹办100多万元,职工工资中个人应缴养老保险金早已扣除,大伙担心退休后生活将难以保障。
编辑附言:
职工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请合阳县劳动、工会主管部门调查回复,也期望听到合阳电力电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说法。
■值班编辑 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