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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虚开证明致事故死亡人数瞒报 副院长受到行政处分
2004-06-23 00:36: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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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蒲城县卫生局根据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对一起煤矿伤亡事故的处理决定,给予该县高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应征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003年12月17日,陕西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接到电话报告:白水县林皋煤矿于12月10日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经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发现本起事故是一起隐瞒事故(已另案处理),这起事故实际死亡2人、重伤1人,其中死亡的两名工人,一名叫尚建辉,12月10日在事故中死亡;另一名叫王会道,12月17日在蒲城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时发现,蒲城县高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应征存在虚开死亡证明的违法行为。经查,高阳镇中心卫生院曾于2003年12月10日晚收治过白水县林皋煤矿的受伤矿工王会道,因其伤势过重,卫生院作简单处理后,矿方便将王会道转到蒲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12月11日,为了给被瞒报的另一死亡矿工尚建辉开具死亡证明以便火化,矿方派人找到该院副院长王应征,称10日晚送来的那个病人在转院途中死亡,王应征未核实,便以矿方提供的姓名李加木出具了死亡证明,致使被瞒报矿工尚建辉的尸体以李加木的假名被火化了。事故调查组认定,蒲城县高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应征弄虚作假,虚开死亡证明,给这起隐瞒事故调查处理带来难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渭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建议蒲城县人民政府对此予以查处。蒲城县卫生局接到文件后,立即组织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认为王应征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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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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