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目前在我省试点的有5个城市,即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和汉中,今后我省将在各市、区全面推广这一制度。按规定这5个城市将在本月底以前,按岗位类别向社会公布该市2004年的劳动工资市场指导价位。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据了解,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主要内容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定期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
按照规定,工资指导价位应在每年6月底以前发布,每年发布一次。发布采用文件、资料等形式,并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专项公布,有条件的城市,要输入计算机,通过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发布,供企业、劳动者和其他需要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