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石泉提高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2010-06-21 01:18:27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近年来,从患病职工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来看,一般为总费用的40%-60%,但仍有少数大病、重病患者因个人自付比例相对较高,医疗负担仍然很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突出问题,石泉县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患病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该县共采取了四条有效措施:一是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提高医疗待遇的文件,如将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床位费标准分别调整为20元、12元、10元;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调整为20万元;将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结算定额分别调整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将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分担比例由6:4提高到7:3。二是从2010年4月1日起,在县级医院进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报销“直通车”试点,并落实超定额分担金额。三是从2010年开始,新建立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基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大病患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的可救助40%,3万元至5万元的可救助50%,5万元至7万元的可救助60%,7万元以上的可救助70%,最高可救助8万元。通过采取这些保障措施,2010年职工本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将达到7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合计年度内最高可报销32万元。四是由县委,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凡是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必须同时参加全国总工会开办的住院医疗,女职工特殊疾病等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职工住院医疗基金支付后,还可在工会报销住院费用总额的10%左右,这样患病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超过80%以上,个人承担的部分就会大大减轻。 (余恒才)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