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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拉锯一载有余,终获工伤赔偿
2011-10-14 02:14:5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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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艰难的工伤维权历程 

“十一”前,陈英谈到自己艰辛的工伤维权之路时说:“那段日子,我和丈夫在西安租房,省吃俭用,各项费用是一大笔钱。没办法,只能凑合。早知道这样,当初拿上6000元,也不用耗这么久了。”说起一年来的艰难维权经历,陈英眼角滑下几滴辛酸的泪水。
    今年42岁的陈英,2010年5月经腾达劳务公司派遣,来到位于西安市大兴路的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工地干活,职务为粉刷工。2010年6月18日,陈英在工作时,不慎掉入电梯井中。之后,经医院诊治,确定为左耻骨上支骨折、面部皮肤挫裂伤、下颚贯通伤、下颚骨开放性骨折等多项症状。伤后一个月,陈英因为无法再支付住院费,被迫提前出院。但出院后的她,不仅行动不便,甚至脸上还留下了大片疤痕。
    陈英和丈夫开始向工作单位索要相关赔偿。“我们都是四川来的民工,也不懂法律,开始不知道该索赔什么费用。过了两个多月,我知道自己属于工伤,单位应当给我做工伤认定。可是单位只说赔6000元,根本不配合做工伤认定。”
    无奈之下,陈英来到了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孙蓉接手陈英一案。从那以后,整整一年多的时间,陈英一家和律师孙蓉都在为了此事奔波。2010年12月,陈英先是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了八级工伤认定和停工留薪认定。2011年4月,又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了九级伤残认定,孙蓉根据伤残认定和案件情况对陈英的各项工伤赔偿进行了计算,大约9万左右。由于环宇公司不接受赔款数字,陈英起草申诉,上报给了莲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1年7月22日,仲裁裁决前三天,环宇公司坚持最高赔偿金63000元,3万元的落差,致使双方无法调解”。对于之前一系列的协商未果,律师孙蓉表示遗憾。随后,记者联系到环宇公司负责人杨风,对方表示:“2009年底,环宇公司就和腾达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腾达公司将粉刷活安排给了陈英。所以环宇公司始终认为,和当事人陈英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记者在陈英一案仲裁裁决书上看到,环宇公司认为:“当时工伤认定送到时,公司并不知情,加上项目上管理混乱,直至伤残鉴定作出来后,本公司才知晓。”
    对于环宇公司的意见,陈英和丈夫非常气愤。“环宇公司偏偏选在仲裁前三天答应给6万,时间拖得太久,我们付出很多,必须要回属于自己的赔偿款。”2011年7月25日,在陈英受伤13个月后,莲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环宇公司支付陈英各项工伤赔款金91694元,基本支持了陈英的各项申诉主张。虽然裁决完毕,可事情远没有结束。环宇公司不服裁决,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权,陈英奔波了一年多时间,她已身心俱疲,再也熬不起了。
    对于陈英工伤案,孙蓉认为:“环宇公司知道按规定要赔偿多少钱,可他们这样做,就是拖时间。时间对用人单位没有影响,可对维权者来说,就是生活负担。”
    为此,孙蓉多次出面进行沟通,环宇公司做出让步,愿意支付陈英各项工伤赔款金75000元。陈英权衡再三,也做出了让步,带着75000元赔偿款于9月27日离开了西安,踏上了回乡之路。
    本报记者岳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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