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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15名农民工的艰难讨薪路
2011-11-16 02:59: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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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岐山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王天新老早起床,踏着浓浓的晨雾来到农民工王福元家。敲开门后,王天新赶忙问:“工资拿到没?”只见老王摇摇头,来不及进屋,他便赶往单位。在帮扶中心再次督促下,当日上午,包工头龙某终于将拖欠的45539元工资交到了王福元等15名农民工手中。2010年6月,岐山县故郡镇、蒲村镇、凤鸣镇以及甘肃清水县泰亭镇的15名农民聚在一起,他们蹲在建筑工地上,大口地吃着扯面,高兴地交谈着:“能拿工资了,娃们上学还愁啥。”原来,他们是一次承包单位招工时认识的,大家一起来到岐山县枣林镇,给镇上一学校盖教学楼。去年11月,辛苦工作6个月的他们终于完工了,农民工王福元兴奋地说:“还等啥么,领钱去!”谁知用工单位,却给他们泼了“冷水”。龙姓负责人摇着手说:“资金实在周转不开,现在没钱给工资,过一阵吧。”15个人的45539元工资,被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搁浅了。负责人口中的“过一阵”,一过就到了春节前夕,他们实在闹心,多次来到用工单位讨要工资,他们听到最多的字眼就是“没钱”。眼看就要过节了,这15个大男人急得直跺脚,龙某答应夏收时支付工钱。
    房顶的积雪早化了,庄稼伴着炙热的阳光节节长高,王福元他们终于盼到了夏收。当他们踏进用人单位时,龙某说:“等秋收吧。”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拖延,使他们无能为力。15人找到县劳动部门,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龙某答应支付欠薪,但事后又反悔道:“欠工资我承认,没钱能把我怎样,打官司我也不怕。”面对如此耍赖,农民工一没用工合同,二没有欠薪条据,诉至法院未被受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敲开了岐山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大门。
    一想到这15名农民工来到帮扶中心的那一天,王天新说:“15个人一进门就七嘴八舌说着这一年多的委屈和气愤。”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后,当天便赶往宝鸡市了解情况。经过多次周转取证后得知,工程第一承包单位宝鸡宏达建筑公司将建筑工程任务承包后,又转包给龙姓包工头,但龙某无法人资质。工程完结后,建设单位已向承包单位按合同支付清了工程款,工资拖欠问题出在二次承包人龙某那里。
    调查清楚后,工作人员第一次向龙某追讨拖欠工资,龙某答应在今年9月底付清欠薪,但他仍不兑现承诺。10月8日,工作人员又赴工程第一承包单位宝鸡宏达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吴荣科答应督促龙某支付拖欠工资,可仍无结果。10月15日,工作人员再次找吴荣科,指出建筑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包工头,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第一承包单位意识到自己将承担连带责任,便同意第二承包人龙某提出的条件:继续向其转包工程。龙某才签订了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议。
    讨薪过程从来都是不易的,可对于岐山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已是家常便饭。王天新告诉记者:“我们每天都在维权的路上,办案过程中常有人无理阻挠、威胁攻击,也付出过取证困难的代价,可我们必须为这些人说话。”本报记者王惠玲
    通讯员王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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