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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女职工权益“伤不起”
2011-12-13 02:06:3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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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西安市总工会信访接待员王海雁像往常一样,开始记录信访资料,她一边整理案卷一边说,女职工进行维权咨询时,最常说的是:“怀孕了,动气对胎儿不好,忍一时风平浪静。”“在老板眼中,女工要当男工用。”“看看政策挺好,咋没落到我头上?”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女职工”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部分,再次引起社会热议,在女职工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困难呢?
    大多女工委曲求全2011年3月,配送报纸的王红不再穿梭于大街小巷,她安静地呆在家里,手抚肚子,感受着自己体内的新生命。进城打工的王红是某劳务公司的报刊派发员,孩子的到来让她放弃了常年在外奔波的工作。“想安心养胎,也不容易。”她告诉记者,自己是派遣工,没有“三金”,自己手上没合同,想去公司要福利太难了。但是状告公司,没财力,更没精力,王红说:“忍一时风平浪静吧,不想动气伤孩子。”
    “生完孩子回原岗位上班,这已经不错了。”在西安解放路某报刊发行有限公司工作的张月丽说。2004年,24岁的张月丽在兴奋中迎来了自己可爱的儿子,可她仍然每天8小时坐在电脑前面制作订单、报表,直到产前一个多月。“我当时就休了60天产假,没有任何福利、工资。”心有不甘的她,本来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老板只有一句话:“能干就干,不行就走人。”一想到养孩子的压力,张月丽只好委曲求全。
    王海雁说:“女职工咨询的多,真正维权的少。”女性天生温柔、维权道路漫长、社会生存压力,这三个原因,让很多女职工在“维权”面前,低下了头。
    部分企业社会责任低老板想法儿赚钱,员工拼命打工,看似两者都以“赚钱”为共同目标,实则有很大差别。部分企业老板,为了压榨更多的剩余价值,将员工应有的权益践踏足底,将“不负责任”进行到底。
    在很多招聘广告上,不难看到年龄限定,如20—35岁,这是一位女性生命力最强盛的时期,也是某些企业老板眼中最有价值的“青春期”。今年面临着就业的毕业生张芮,学了四年财管,她的目标就是有份好工作。“女生找工作太难了,对老板有利用价值,就有工作机会。”
    生育保险、“四期”保护、妇科检查,这些女职工应有的权益,在很多中小企业都难以享受。社会责任感差,挣钱利益感强,是部分企业用人宗旨,这让维权路上的女职工难上加难。
    抢抓落实保权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原有的90天产假增至14周,引起了女职工的一致好评。
    王海雁说:“女职工反映问题,多数是中小企业,政策更好了是好事,可对于部分女职工来说,仍是可望不可及。”据了解,西飞集团女职工有7000多名,她们不但能享受到政策法规内的所有保护,而且顺产费还提至4000元。诚然,这是很多中小企业的女职工的奢求。
    “好政策,一定要强制落实。”王海雁语重心长说。
    本报记者王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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