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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糊里糊涂干活“见面熟”坑了农民工
2012-02-06 02:20:1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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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3岁的唐海龙常年在外打工,并于2004年认识了包工头邓阳陵。自此之后,唐海龙多次跟着他做工,且两人私交不错。2007年11月,邓阳陵再次找到唐海龙,告诉他有位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紫薇田园都市的业主王涛,要装修一套复式住宅,他想让唐海龙去干水电安装的活。冲着人情,唐海龙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可在做工后,业主王涛本人对房屋很是讲究,对多次本已装修好的房间都不满意,并责令唐海龙拆除重装。如此这般,翻工多次,历时一年半,业主的新房才终于装修完毕。2009年5月,邓阳陵向唐海龙出示了结算单,除了之前付过的6250元外,仍有11160元劳务费没有支付。“邓阳陵说我年轻又和他认识,先给另外几个人付款,把我先缓一缓”。对于邓阳陵的解释,唐海龙深信不疑。同时,他还认为,“王涛家大业大,是个有头有脸的人,不会和我这下苦人过不去。老邓也和自己处了很多年,不会坑我”。可过了几个月,上万元的劳务费依然不见下落。于是,他先是找到了邓阳陵。可对方解释说自己不是包工头,而是一个受委托人,所有账务都已交给王涛,唐海龙应该直接找王涛。可等唐海龙到了王涛家中后,对方却表示只认工头,已经把钱给了邓阳陵。如此往返奔波,又是一年半。2011年11月,唐海龙来到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中心站寻找援助,赵兵律师认为这只是个简单的劳务纠纷,便接手了此案。对于本案的两个被告,唐海龙虽然跟着邓阳陵干了几年活,但并不知道对方具体身份?而对于业主王涛,更是连通讯方式都没有。
    由于唐海龙对被告身份的所述不详,赵律师只能跟着他前往邓阳陵的家中,并见到邓阳陵本人。对于此案,邓阳陵表示王涛并没有把钱给自己。之后,赵律师和唐海龙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经过确认地址,唐海龙在西安市将近300多个同名同姓的人中,找到自己的业主。同时,赵律师代唐海龙向长安法院起诉。2011年3月1日,长安法院郭杜法庭主审高法官告诉他们,由于王涛的妻子拒绝在回执单上签字,因此无法开庭,必须先核实王涛的准确身份证信息。为此,赵律师和唐海龙又两次来到西安市治安管理局,并先后走访西安市地产管理局和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紫薇田园都市物业办以及创汇路派出所,都没有得到结果。来回奔波,又是半年光景,但王涛的具体身份却依然如大海捞针一般,两人更是一无所获。“这个案子,80%的精力都用在了核实被告身份上了,可到最后,还是无用功”。事后,赵律师这样感慨道。
    转眼到了2011年7月,由于始终无法查到王涛的身份证号码,唐海龙在7月初向长安法院申请撤诉,并在7月7日向长安法院重新起诉,单独起诉邓阳陵。长安法院郭杜法庭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后,于2011年11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法院已重新立案,唐海龙和赵律师已不存在援助关系,需重新建立。直到2011年12月15日,郭杜法庭最终做出判决,要求邓阳陵向唐海龙支付11160元的劳务费。至此,本案宣告结束。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但谈到对本案的认识,赵律师仍显得很无奈:“以前处理相关农民工讨薪案件,我最无奈的是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可这一回,我最无奈的是唐海龙本人。王涛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唐海龙是一无所知。仅凭和邓阳陵的‘见面熟’,以及对王涛财大气粗的‘一厢情愿’,就给人糊里糊涂地干了一年半。实在是一点法律意识、防范意识都没有。用人方和包工方拖欠工资,固然不对。可农民工连他们的身份都弄不清楚,那也是自己的不应该”。
    本报记者岳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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