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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十余万血汗钱何时能拿到
2013-04-22 01:48: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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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见到秦玉良时,他显得有些无奈,为了拿回自己和工友们应得的辛苦钱,自己已经有一年多没敢出门打工。“就怕他们联系不上我,又弄出个乌龙事件。”秦玉良说,去年陕西省兴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以联系不到自己为因中止审理了自己的案子,同样的事情秦玉良不想再次发生。
    今年57岁的秦玉良是陕西省宁强县人,2011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前往兴平市建筑集团总公司承建的兴平市排污渠改造工程四标段干活,“想着都是熟人,应该没问题,就找了一些朋友一起去,没想到最后却拿不到工钱,这还是打工这么多年来头一次遇见这事。”秦玉良介绍说,自己和其他34名民工于2011年9月23日至12月29日在工地打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张斌早已和他们约定好大工每天每人150元,小工每人每天100元,每个月的5号发前一个月的工资。张斌还给他们出具了确认书,但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兑现,只暂借28500元。工程结束后项目部负责人陈美平、张斌不见人影,他们无钱吃住、无钱回家,只能静坐等候。无奈下,2012年1月2日,秦玉良和其他工友们前往兴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我们一直等到腊月二十六,大家伙都着急回家过年,没办法,经兴平市仲裁委仲裁后,让我为代表给项目部写借条,借回家过年路费3.9万元,可还差我们14万多元。”提起这件事,秦玉良有些气愤,“我们一直等结果,没办法还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还是无果,后来经朋友介绍找到陕西省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事情才有了转机。”
    工作站律师周玮在接下秦玉良的案子后发现,兴平市建筑集团总公司承建的排污改造工程,部分工程分包给咸阳中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此后又转包给奥林公司。周玮立即前往奥林公司找到员工张斌,张斌却称奥林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并不能承接此项工程,这项工程也是他与咸阳中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协商后承接的,承接时中方新型建材公司要求他找一个公司做承包人,于是张斌找到奥林公司出面承接工程,并由他组织民工前来施工。了解到这一情况,周玮与秦玉良找到中方新型建材公司负责人,原来他们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是他人冒用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自己并没有义务支付农民工工资。
    “两家公司都表示不承担责任,我就找到兴平市建筑集团总公司拓污改造工程四标段的项目部负责人陈美平。”周玮向陈美平道明来意,陈美平了解到情况后表示公司已将大部分款项支付给当时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咸阳中方新型建材公司的人员,并不应该再支付工人工资。公司互相的推诿似乎让整件事又停滞不前,秦玉良心里越发着急。
    “兴平市建筑总公司还是应该支付这些民工的公司。”周玮说,兴平市建筑总公司所说的发包因咸阳中方新型建材公司根本不知情,而奥林公司也没有任何资质,这一发包行为无效,该公司向假冒咸阳中方新型建材公司的人员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也是无效的,故而这比费用仍应由兴平市建筑总公司承担。
    尽管周玮一再解释,但兴平建筑集团总公司仍坚持己见,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玮代理这些农民工向兴平市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支持农民工的合理要求。兴平建筑集团总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兴平市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驳回兴平市建筑总公司的请求,判决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十余万元的工资。
    本以为能很快拿到辛苦钱的秦玉良不久前又接到通知,兴平市建筑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虽然还没拿到钱,但是一审的判决结果让我们都燃起了希望。”周玮也表示将继续帮助秦玉良,让他们这些辛苦打工的人们尽快得到自己应得的报酬。
    本报记者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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