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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需缴纳养老保险吗?
2015-01-12 09:39:32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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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12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劳务人员,在单位从事保洁工作两年,每天工作两小时,单位不给缴纳养老保险,现在临近退休,由于我没有达到15年最低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到期将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对的吗?
  职工张红张红同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分不清,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差别,现在简略分析两者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一方是公民、法人、组织。
  (2)双方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普遍是成本加合理盈利。
  (4)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来规范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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