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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张师傅算不算过劳死?
2015-01-26 09:27:36来源: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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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6
  张某是陕西某焦化园汽车班的一名司机,2011年4月同焦化园签订劳动合同。张某的女儿小张告诉记者,父亲和母亲离异后,她一直照顾父亲起居。所以对父亲的生活规律很是了解。
  据小张回忆,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20分左右,张某出家门上班,下午18:30分左右回到家,晚22:20分再次出门上班,凌晨1:30分进家门,2点休息。12月26日早晨5:50分起床后准备上班,6:20分前出门后在电梯口突然晕倒,被及时送往矿区医院。时间为6:40分左右,抢救中途接到单位职工樊某电话询问“老张,你怎么今天还不来发车”,当时小张接到电话哭着回复“叔叔,我爸现在在医院呢,你替我爸请假”。
  小张想着父亲可能累了,过一会就能好。可是到当天7:30分左右,经矿区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在随后整理父亲的随身衣服时,小张还发现其口袋里有陕J340xx行驶证、车钥匙、摇控器、修车发票等。当时小张没有多想,把这些都交给车班同事张某让其转交车班,同时叮嘱他赶紧交车班领导,别误了接送职工。事后小张回忆起父亲接连几日的出车记录,才想起父亲已经接连上了三天班。本来中间要休一天,但由于另一名同事此前曾替张某代过班。所以他又以“还班”的形式多上了一天班。
  小张回忆说,在2014年12月份,父亲是逢单日上班的。工作时间为下午15:00时在矿业公司小区前发车,接送焦化职工至焦化园区,直到第二天早晨9:30—12:00时下班。她曾要求单位以工伤来处理父亲的死亡,但没有得到单位支持。安葬完父亲后,小张也曾多次找过单位,单位称只能支付丧葬费3500元,其余的要求一律不予支持。
  1月23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该单位,但由于临近下班时间,一直没有人接电话。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称,这种情况可以从过劳死来申诉,但搜集证据比较困难。对此,小张称她会坚持自己的诉求,继续找单位协商。对于小张的诉求,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兰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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