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叫徐克,是一家公司职员。我已工作10多年了,不久前,我所在的公司被别的公司合并了,但我还是做着原来的工作,工资待遇也和在以前的公司一样。从表面上看,公司被合并前后并没有什么变化。对此,我感觉很安心。
但是,现在我所在的新公司不承认我的工龄,还说公司变了所以劳动关系也变了,因此不能把我以前的工龄一起计算。可是,如果我以前的工龄不算了,对我将来的退休待遇肯定有影响。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徐克同志:
企业合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合并后的单位承受。如果你所在公司不承认你的工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同时,如果劳动者认为合并后的单位改变了自己的工作内容,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企业可以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