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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职工信箱 试用期间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2019-04-15 14:28:09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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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先生:

我最近刚刚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上班,从事文案策划,但是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只是签订了一纸合同书,约定了试用期间的一些规定,试用期限为半年。请问试用期间单位可以不给我缴纳社保吗?

读者许婷婷

许婷婷同志: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要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因为,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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