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有网友在网上询问“残疾人领取退休金后,还能申领低保吗?”“现行残疾人鉴定标准是什么?”等问题,近日,笔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省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于国强。
问: 残疾人领取退休金外,还可以申请领取低保吗?
答: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退休金应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因此,残疾人领取退休金后,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并纳入当地低保范围。
2015年,中国残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领取退休金的一级残疾人不属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不适用《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中重度残疾人享受“单人保”的相关规定。
问: 持有精神二级残疾证的可否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如何申领?
答: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二级精神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问: 有关残疾人鉴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残疾怎样分类和分级?
答: 目前,我国残疾评定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残疾人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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