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最喜欢商家的哪些促销活动? 那肯定得是“限时免单”啦。然而,当消费者符合免单规则却未能获得免单时,他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看这个问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周某在其经营的网店开展了“双12”限时免单活动,并公示了相关规则。原告张某在参与活动时向店铺客服咨询了免单规则,得到的答复是付款优先者享受免单。然而,在张某付款时间在先的情况下,店铺就是不给张某免单。你说气不气,张某认为店铺经营者周某构成违约,一怒之下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
法院认为,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关于限时免单的约定是合同条款。一旦消费者符合免单规则的要求,经营者就应当履行免单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在参加活动前咨询客服获知的规则应视为此次活动的规则,双方都应遵守。由于张某付款时间在先,符合免单规则,但周某未按规则为张某免单,构成违约。法院最终支持了张某的诉求。
这个案例是不是给了我们一个指导:在网络购物中参与限时免单活动时,消费者应了解并遵守活动规则;同时,经营者也应依法依约诚信经营,确保消费者在符合免单规则时能实现免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公平、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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