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管部门在一辆58路公交车上安装备电子监控装备,专门对付那些闯入公交车专用道的车辆。抓拍到的图片,会迅速上传到交管部门的曝光平台。据悉,由于效果良好,交管部门打算推广,初步打算在10多条公交线的部分车辆上装上探头,监控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行为。(《现代快报》6月24日)
这还真是个新玩意,在南京,公交车竟然可以充当编外交警,前面车辆有什么交通违章状况,后面公交车即用摄像头监控抓拍。
但问题是公交车并没有权力和义务监控其他车辆,也不应当成为编外的交警,它仅仅是交通工具而已。而交管部门未经征求市民意见,即擅自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则近乎无限度地滥用和扩大了执法监视的权力,并且还没有明示告知,隐性执法,进而可能搞“执罚经济”的嫌疑和隐患也就在所难免了。
而且,让人担忧的是,现代社会里正在流行“探头崇拜”的思想潮流,为了能监控和抓获所需要的违法行为和人,保障公众安全这个崇高的理由,执法部门可以把摄像头尽可能延伸到任何一个地方。于是,执法工作是轻松多了,但普通市民却要牺牲生活的自由,承受着不必要的压力和代价,毕竟在监视下生活,是件猝不及防、令人恐惧的事情,无所不在的摄像头,对被监视者的心理、尊严、人格等伤害都是无法估量的。
探头遍地,甚至装到公交车上,以车治车,交警和官员驾车被监控的命运也不能例外。去年,陕西省三原县就发生过这类事情: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考察县公安局中层干部期间,被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窃听。事后有评论指出,权力部门一向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支持警察和其他政府部门扩张监听的权力,但这次终于将这股祸水引向了自己。
一个显而易见但往往为权力部门所忽视的事实是:在滥用的权力面前,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叶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