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750元/月,加班费平均6.47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为8.62元/小时,假日加班为 12.93元/小 时 。早餐为馒头、油条、稀饭;中晚餐以米饭为主,两荤两素一汤,每月 加 餐 3次,每星期二和星期五发放水果……”——工资精确到0.02元,住宿条件精确到房间是否有柜子,伙食精确到何时发水果,招聘广告上都一一说明——来自3月31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在3月29日深圳的一场招聘会上,一则号称 “史上最牛招聘广告”吸引了不少应聘者。
招聘广告中常见的是动辄列出若干条应聘者 “要怎样”、 “一定怎样”、 “必须怎样”,什么户口学历经验、个头身材脸蛋,甚至还要求能不能喝一斤酒、会不会跳舞……反正应聘者一条一条对下来,不说满头大汗,起码也是浑身发抖。但轮到招聘单位说自己的时候,常常就两个字:面议。面议怎么议?里面就大有文章了。
尽管应聘者有 《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但由于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应聘者总体是处于下风的:只要有招聘,唯恐人家不录取,工资不敢问,吃住不敢问,福利待遇更不敢问,试用期之后怎么算合格、怎么算不合格,也不敢讨论。结果是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信息,甚至七大姑八大姨是干什么的,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反过来,应聘者对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所知甚少。
我以为,深圳之所以出现这一 “最牛招聘广告”,把企业所能提供的待遇都清清楚楚写下来,让应聘者明明白白,与近来珠三角等地频频出现用工荒的背景有关。当企业招人困难的时候,劳资双方博弈的天平自然有所摆动——其中用更明晰的待遇去招聘,倒也不失是对目前招聘市场失衡的一种自我救赎吧。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希望这样的暖人心的 “最牛招聘广告”更多一些,让处于弱势的应聘者能多几分放心,起码有个参照,不至于落入某些招聘陷阱。(普沙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