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矿难是新闻,瞒报矿难也是新闻,记者因为拿了矿主的“封口钱”而瞒报矿难,是新闻中的新闻;记者报道新闻,记者出了新闻也得被报道。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就出了一连串这样的新闻。
去年7月14日,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采取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等手段,隐瞒矿难不上报,尤其可恶的是,其中有10个记者连沾满矿工鲜血的“封口钱”都敢拿!
真相终究是瞒不住的,群众的眼睛放不过瞒天过海的黑心领导,也放不过贪心记者。经过一年多的明查暗访,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日前,经国务院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当初,为了报道事故真相,一批记者及时赶到煤矿。但胆大包天、心黑手毒的矿主为了瞒报事故,竟拿出260多万元作为“封口钱”,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待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后,一并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本来是去报道真相的记者,却变成了帮助隐瞒真相的帮凶;本来是去为死难矿工仗义执言的记者,却变成了拿沾满矿工鲜血钞票的敛财者。在几个金币面前,我们一些平时慷慨激昂、道貌岸然的记者朋友变成了卑鄙的“犹大”,把自己的尊严、人格和灵魂都出卖了。
这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有偿新闻案件。看看这起案件,人们对有偿新闻要有新的认识了。原来以为,所谓有偿新闻,主要是指贪心记者收“开口钱”,即拿了谁的钱就替谁“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这种有偿歌功颂德、评功摆好之事,在新闻界不少;而拿“封口钱”即“有偿不闻”的贪心记者过去似乎不多,但近些年则时有所闻,这叫“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还有记者主动找上门讨要“封口钱”的,这是拐弯抹角的敲诈勒索。
这10个拿钱的老兄栽了,今后命运不得而知,恐怕记者这碗饭很难再吃下去了。设身处地想一想,有的也许感到委屈:那钱是矿主硬给的,非收不可的,别的记者都拿了,我不拿就是另类,今后怎么在圈里混?笔者以为,宁可当另类,也别当同类,当同类就是同流合污。还有的感到委屈:矿主对遇难矿工家属已经高额赔偿,即使把矿难真相报道出去,又有什么实际意义?笔者以为,34名矿工不能死得不明不白,责任人必须负责任,对犯罪的必须绳之以法,这不是几个钱的事。
千不该,万不该,记者不该拿钱。过去老百姓痛恨小偷,怒斥他们是“连老人看病钱都敢偷”,那么,如今有的记者连沾满矿工鲜血的钱都敢拿,这同小偷去偷人家的看病钱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老百姓又怎么看呢?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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