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诗云:“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啼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此诗作于代宗广德元年(763)春,其时杜甫客居梓州(治今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上年(即宝应元年)冬,官军屡破史朝义叛军,克东京洛阳,叛军以占据的徐赵等十州请降。广德元年正月,叛军将领田承嗣,伪范阳节度李怀仙以魏州幽州请降,逃至幽州的史朝义穷蹙自缢,李怀仙斩其首传长安。自此,河南河北沦陷地得以收复,祸唐八年的安史之乱方告结束。杜甫知此消息,欣喜若狂,下笔如有神助,成此名篇。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社科院文研所《唐诗选》中,对此诗的注释存在三处“硬伤”,谨陈于后:
其一,史朝义是被斩首以传长安还是被擒送至长安?
题注中云:“据《旧唐书·史思明传》,宝应元年(762)十月,仆固怀恩等屡破史朝义军,次年正月,史军兵变,擒史降唐。”
检其本传,宝应“二年(即广德元年-引者注)正月,贼伪节度李怀仙于莫州生擒之(指史朝义)送款(到)来降,枭首至阙下。”而《旧唐书·代宗本纪》云:宝应元年冬十月,“贼范阳尹李怀仙斩史朝义首来献,请降。”(注:元年冬十月,是官军大败叛军,史朝义自缢是在翌年正月。)
史朝义到底是擒而后斩,还是缢而后斩?当然是后者。《新唐书》本传言史朝义自缢后,李怀仙传首长安,未记年月;《代宗本纪》却记载,广德元年正月“甲申(正月初九),史朝义自杀。”《通鉴》也是将史朝义之死定在该年正月。就是李怀仙取其首以献仆固怀恩,“甲辰(正月二十九),朝义首至京。”
若是擒史降唐,史朝义又在长安被斩,那史书自然要明书其事,试想后来宪宗时官军征淮西,擒吴元济解至长安而后斩,《新唐书·宪宗本纪》记载:“(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吴元济伏诛。”《通鉴》,亦云:“十一月,上御兴安门受俘,遂以吴元济献庙社,斩于独柳下。”倘若巨凶史朝义被斩“阙下”,史籍焉能不书?所以《唐诗选》注中,用了讹误的记载,便也以讹传讹了。
其二,关于“河南河北”的解释。
题解注中又云:“河南河北”,指今洛阳一带及河北省北部。此解释亦有误。因为当时收复的十馀州中,有官军攻克的怀州、东都,归顺的还有汴、相、卫、洺、邢、赵、定、深、恒、易诸州,还有史朝义自杀后其将李怀仙和田承嗣归顺的魏州。幽州固然在今河北省北部,然而邢、洺、定、深诸州,均在今河北省中部和南部。“河北”者,中原黄河以北诸州也。
其三,此巴峡非彼巴峡。
注中云:“结尾两句预拟‘还乡’路线:出峡东下,抵襄阳,然后由陆路向洛阳故家进发。字里行间透露出诗人无限的欣喜。长江在川鄂一带多峡谷,‘巴峡’,疑指重庆至涪陵一带山峡。‘巫峡’,三峡之一,在今四川巫山县东。”
萧涤非先生认为,杜甫时在梓州,其地在今四川成都东北绵阳境内,预拟沿水路下赴襄阳。其所要经过的“巴峡”,即《三巴记》中所记载的巴峡:“阆、白二水合流,自汉中至始宁城下入武陵,曲折三曲,有如巴字,亦曰巴江,经峻峡中,谓之巴峡。”阆、白二水,即嘉陵江上游,杜诗巴峡指此。若指长江今重庆涪陵一带山峡则此处尚属遥远。杜甫遣词,当不至如是。至于长江中巴东三峡之巴峡,尤在巫峡之东,那就更遥远了。
□杨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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