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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化 > 评论 谁来给国企老总定工资
2008-03-17 10:47:4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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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馆馆长王平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无党派小组的讨论会上,谈到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薪问题时说:“国有企业扣除生产成本和发展资金后,剩余的钱应该通过各种形式普惠给老百姓,而不是企业内部形成小金库,中层领导年薪几十万、高层几百万。我想问的是,这么高的工资,是谁给他定的?他们这么高的收入,百姓难道就没意见吗?”(载3月8日人民网)
    王平委员这段话问得尖锐犀利,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近年来,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拉大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对这种现象的成因确有讨论的必要。因为国企毕竟与私企不同。私营企业老板对企业资财、生产、经营、分配等拥有全部的处置权。只要不违法,拥有多少年薪是他个人的事,容不得别人干涉。但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利用的却是国家的、全体人民的资源,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也并不只属于企业,更不是属于个人的。动辄给中层领导几十万、高层几百万的年薪,确实有必要问问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
    笔者并不反对国企管理层们拥有高工资,因为对完成国企资产保值增值任务、业绩优秀的经营管理者给予与其贡献相称的报酬和奖励,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这也体现了对管理层们劳动的应有尊重。但是,工资应发多少不能仅由少数人说了算。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必须比对国企利润增长后管理层增薪而职工薪金福利是否同步增长,以及企业的公益事业责任、环保责任等是否同步加大等。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要求。但值得警惕的是,来自2007年企业蓝皮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表明,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降低了12个百分点,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增加了7.7个百分点。为此这份报告提出预警:目前很多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这表现在一些国企管理层为追求完成利润指标后的高薪,在原材料价格上扬节支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动起了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利润的歪脑筋。他们一边以改革改制为名大量减员,一边又从社会上大量招收临时聘用人员。在强调员工工资与国内富裕的劳动力市场接轨的同时,却一再要求管理层薪水与国际惯例靠拢,以致于有人担心国有企业是否会产生“利润侵蚀工资”的新现象。在这样的情势下,再来讨论国企管理层的工资,我们就会更觉有给其戴上紧箍咒之必要了。
    谁来给包括老总在内的国企管理层定工资?笔者认为,尽管我们无法虑及工资制定的许多细节,但从宏观层面,却是有许多原则值得考虑遵循。
    政府部门可发布国企老总的工资指导价。政府对国企实施宏观管理和监控,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工资指导价,将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企业与求职者双方商定工资的重要参考,这也将成为给国企老总定工资的重要比照。目前,像深圳、郑州等地都早已实行了每年一次的工资指导价位发布,这样的价格发布,起码使人们对当地企业各岗位工种工资价位有了初步了解,也有利于人们监督国企,使国企管理层的工资不致于高得离谱。
    要由企业职代会参与讨论制定企业管理层工资。国企职工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最为了解,让其参与讨论制定企业中层、高层和自身工资,这也是新《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这样既可有效保证国企保值增值和利润增长的真实性,也可实现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年薪考核与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增减“挂钩”,还可确定出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减缓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拉大趋势。
    要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意见。包括老总在内的国企管理层工资的制定,公众亦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不仅仅是缩小公众与国企管理层在收入悬殊上引发的心里落差问题,更重要的是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会更民主、更科学,也将使国企管理层工资制定标准更加趋于理性。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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