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全员“招商”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期。无论沿海还是内地,无论大城市还是小地方,都把发展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招商引资自然成为地方政府压倒一切的任务。
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对完成招商任务的官员,除了兑现应有的经济奖励外,还给其以职务上的升迁。相反,对完不成任务的官员,轻者除了要被扣除各种奖金外,还要作出说明,以及戒勉谈话,重者则要停职或者免职。
据报道,2月4日,昆明市召开全市性会议,表彰了2008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10个先进集体和50个先进个人。同时,一些招商不力的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谁能邀请世界500强企业董事长、总裁或总经理到大冶市考察,每人次由当地财政奖励1.2万元。成功引进项目,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这是2月19日湖北大冶市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据了解,尽管大冶市的奖励对象,包括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中介组织、企业和个人。但实际上,参与招商的多数是政府官员,而他们的权力和人脉关系并非普通百姓所能比拟,所以这项政策的最大获益者当是政府官员。
频触“红线”的优惠政策
目前竞相让利已经成为一些官员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宝”。比如,管税收的,就比着谁减免的税收多;管土地的,就比着降低土地租金;而管环保的,干脆就比谁在环保审批上放得宽。这样造成的后果是,税收流失严重、土地供应紧张、生态继续恶化,等等。
一位朋友还向记者反映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位镇长为完成任务,串通国外亲戚朋友到当地合资办企业,等到自己职位上升为副县级、12万奖金装进腰包之后,便与国外亲戚朋友合谋,寻个理由撤资。
官员招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已经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不但引发恶性竞争,产生系列腐败现象,而且模糊了政府职责,造成权力的扭曲。
让权力逐渐退出“招商”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要解决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创新官员政绩考核机制,逐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政府重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据了解,在许多发达国家,招商引资一般是由商会等民间机构来组织完成的,政府与商会、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清楚,决不会越俎代庖,更不会因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而造成监管身份的模糊、错位和丧失。
“国家应对各地招商引资举措出台统一的规范。只有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规范政府依法行政,方可正本清源。”一位专家说。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