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不做贼”,是古训,反映了中国人的骨气。任凭饿
死,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屈死不告状”,也是古训,因
为中国人讲究“忍”、“让”、“宽容”、“以和为贵”和“平安
是福”,天生不喜欢打官司,即使有事也爱忍着、挺着、拖着、等着,不到关键时刻,不会轻易对簿公堂。
因为这样的传统,中国人除了律师,似乎没有谁喜欢和法院打交道。但随着近年来普法教育的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慢慢提高。一方面,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另一方面,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但相对于被制度与法律时刻关注的城市而言,农村在其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有着太多的隐患。2010
年,家住宝鸡市陈仓区杨家川村的老李本想着盖新房给家人的生活添点彩头,没想到却为自己惹来了大麻烦。据他回忆,那是5月的一天,他和儿子正在院子里刷墙,进来了十多个村民,推推搡搡的不让他们施工。交涉中因为言语上有些冲突,对方二话不说就开始砸东西,还把刚封上的楼板全给撬了下来。老李气不过,事情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法庭在巡回审理中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建议案子由镇审判协理中心和村调解委员会共同协调此事,并指派联络法官到现场了解情况。有了专业指导,双方激动地情绪慢慢平缓下来,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
这是我省高院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体制,推进司法公平的一个缩影。
前些年乡镇人民法庭大批撤并、实行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后,尽管整合了有效的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质量,但也给一些不设法庭的乡镇及偏远地
区当事人带来不便,使许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有不少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也要往返城乡和其他乡镇之间,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省高院认为,全省法院要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着力点,司法工作既要方便城市,也要方便农村。
在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调解窗口”、“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审判协理站、巡回办案点,就是把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村民们都还记得2009年的初夏,在一串喜庆的的鞭炮声中,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县功镇碧峰寺村审判协理站正式揭牌,开始受理案件。“法庭开到家门口、法官当咱是一家人”这句话道出了村民们的心声。
不仅宝鸡如此,2010年1月10
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五里法庭在辖区8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正式挂牌设立巡回办案点,以解决边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
审判协理机制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纠纷的化解,维系社会关系的和谐;另一方面让群众不上法院打官司,大大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还能够起到预防小纠纷酿成大纠纷的积极作用。
为创新司法为民机制,自2008
年10月以来,省高院深入开展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
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
截至2010年底,全省法院共采用“五进”方式审理各类案件4.8
万余件,占同时期结案总数的9.97%,旁听群众累计达41万余人次。其中,审判“进农村”3.2万余件、“进社区”5120件、“进企业”7056件、“进学校”2572件、“进军营”297件;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3.5万余件,占73.6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9万余件,占61.62%,旁听人员中有4万余人次协助法院开展了调解工作。
近日,在陕西“两会”上,省高院将“在山区和偏远农村设立“收案点”、“办案点”,在城市社区推广“法官工作室”,抓好各项创新举措落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写入报告,给广大百姓承诺了一个可以期待的2011。
省高院院长安东指出:“2011年,全省法院要妥善处理劳
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城市拆迁与拖欠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集中审理和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落实化解案件责任制,努力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同时,全省法院将扎实开展“法院管理加强年”和“创新措施落实年”活动,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继续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统一组织对6个中级法院、24个基层法院2010年度办结的全部裁判执行案件进行评查。探索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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