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刘建生开出了罚单:停赛3年,罚款4万元。不过,依据有关程序,这一处罚结果要经过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办公室的审核通过后,下周正式对外公布。
本周一在香河开会前,中国足协纪委会向其他纪委会委员征求了处罚意见,并依据规定作出了处罚。由于刘建生检测结果所呈阳性的“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属于总局1号令中严厉打击的“一类”兴奋剂种类,1号令的处罚条款是“不少于2年的停赛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由于足球运动员收入较高,足协给予了刘建生4万元的重罚;而禁赛时间定为3年。
作为相关单位,辽足俱乐部被处以警告处罚,同时被追加负担2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的处罚。同时受到牵连的还有辽足守门员教练程强。尽管在听证会以及刘建生本人的书面说明中,已经将辽足的教练、队医责任剥离在外,但根据1号令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发现直接责任人,那么将对主管教练员给予处罚不少于1年的停赛处罚和4000元至80000元的罚款”。足协纪委会最终给程强处以停赛一年和1万元的罚款。对于程强的“连坐”的罪责,郎效农还专门向纪委会成员提出异议,希望能够给予程强一定程度的“减刑”,但1号令是处罚兴奋剂事件的原则框架,程强受罚将不可避免。
16日下午,这罚单已经正式上报给总局反兴奋剂办公室,并由科教司审核后反馈给足协由其对外发布。不过,去年足协给张帅的罚单被反兴奋剂办公室给推翻,足协定的2年刑期被改为半年,所以这次足协给刘建生所开罚单能否最终成立下周才能揭晓。
(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