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介绍,邀请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预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此次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充分考虑了我省各城市重污染天气的特点,构建了“1234”的“金字塔”状框架体系。
实现1个 目标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甲宏介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中的“1”个目标,即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国家“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陕西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的攻坚目标,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划分2种 重污染天气预警形式
按照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
区域预警为,当预测到关中地区有3个及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红色预警级别时,经省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省指挥部办公室向关中地区各相关(区)发布区域红色预警提示函,同时抄送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此外,当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区城预警信息时,省指挥部办公室提示相关市(区)启动相应预警。
城市预警为,当各市预测到本市(区)空气质量达到预警条件时,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行政区监测预警情况或省指挥部办公室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对重点县(市、区)可提高预警级别,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市(区)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发布。
优化3个 等级预警启动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当预测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AQI>150持续3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当预测AQI>200持续36小时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当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深化4类 污染源管控
结合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我省将深化4类污染源管控。
工业源方面,对工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进行保障,防止“一刀切”。
扬尘源方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按照分级管控要求,差异化实施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增加了对污染较重、影响较大的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露天作业的管控要求。
移动源方面,细化了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移动源的管控措施。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施更加严格的移动源管控措施,强化减排力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次《应急预案》中,取消了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新增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在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消防及应急抢险等设备除外。在橙色预警期间升级为“停止使用国II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红色预警时则鼓励停止使用全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新增了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加强面源管控措施,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树叶树枝、垃圾等露天焚烧等行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乡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
本报记者 刘强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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