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审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薛生贵)9月22日,《陕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鼓励无线电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应用,支持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应当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求,重点支持低空经济、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频率使用需求。
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责任编辑:王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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