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2651)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陕西新闻 西安规范“双十一”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
2025-11-10 09:41:29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字体:【 】     分享到:

  本报讯(南江远)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11月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线上线下经营者发出提醒告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理性合理定价,努力维护行业市场价格秩序。

  全市线上线下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交易经营者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要一致。

  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的销售价格。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先涨后降,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请注意保存好票据、凭证、截图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何军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2651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250004  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