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先生在肯德基工作了8年多后,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后却得知公司将他离职的原因解释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昨天,鄂先生起诉老东家北京肯德基公司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鄂先生要求肯德基修改离职原因,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1元。
今年27岁的鄂先生,1999年就来到肯德基十里堡店工作。鄂先生说,他工作期间连续多年得到奖励,还被提拔为店长助理,与肯德基有很深的感情。2007年12月,鄂先生与公司因为对于旷工的理解不同,经过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肯德基公司也按国家规定支付了各项补偿。
但离职后鄂先生却发现,肯德基在离职人员汇总表中,将他的离职原因写成 “严重违纪”被解除。鄂先生说,这导致自己在一段时间内接连不断接到以前同事和好友的询问,他不得不忙于解释,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
肯德基的代理人解释说,去年9月和12月,鄂先生两次无故旷工。按照公司规定,旷工两次要被开除。考虑到鄂先生是老员工,最终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在协商结果上报人事部门之前,人事部门已经将记载离职人员信息的汇总表发到各店,因此离职原因还是严重违纪。该代理人说,这只是工作流程问题,汇总表没有造成鄂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
但鄂先生认为,两次旷工不真实,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