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阳光鉴定”显神威
2006-12-20 09:53:49来源:
分享到:
  字体:【

 


西安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自1990年在全国率先开始试行刑事技术鉴定“临场见证”以来,逐步形成一系列司法鉴定公开化的制度。自2000年1月至今,该中心共受理案件2081起,全部实行公开鉴定,没有一起上诉缠诉。16年来,该中心没有做出一起错误的鉴定,受到群众和上级机关的好评。
1990年的一天,西安市一位小伙子骑着摩托车从一位50多岁的妇女身边驶过时,女人突然倒地,送医院抢救时已经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该名妇女系被摩托车撞击致死。案件起诉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后,被告人及家属均提出异议,于是法院提出由检察机关进行技术鉴定。时任西安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法医的蔡胜利接手这起案件,在阅读案卷时他发现死者的皮下出血是在抢救过程中造成的。通过调查,他得知死者生前曾患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经与医学院的教授们一起进行科学实验,证实该名妇女死亡的直接原因并非撞击所致。为了消除死者家属的疑虑,蔡胜利让当事人委派或聘请专家亲临现场见证,此举让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不再上访。
这件案件后,西安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人员们开始思考,为什么辛辛苦苦办了许多案件,上访和缠讼案件却不断发生?而这起案件却能让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没有上访呢?此后,他们开始对一些疑难案件试行“临场见证”。
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1994年,“鉴定公开”和“临场见证法医尸体解剖具体办法”作为正式制度开始执行。公开的内容包括:有关检验鉴定的法律、法规制度、检验鉴定的标准、鉴定人的基本情况、鉴定资格、检验鉴定的过程及鉴定结论等。
  今年8月,西安市检察院法医徐红星接到一起案件,某监狱罪犯王某与张某在监区生产时发生争执,继而厮打起来。张某抡起小方凳打在王某的前额部,王某倒地后死亡。王某的身体并没有外伤,要弄清其死亡原因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为了确保鉴定的客观公正,该院决定在鉴定现场允许当事人双方派代表见证尸检过程。同时为了避免纠纷,该鉴定中心对整个解剖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允许各方就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等问题进行公开质疑。通过质疑会,家属的疑虑消除了,双方的矛盾也化解了。
西安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的“临场见证”制度所包含的内容不断被充实和完善,在实践中该制度又增加了对法医的解剖进行公开质疑、双方见证人对等见证及担任病理实验的医学院专业人员不能担任家属代表等内容,紧接着文检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如何全面推行公开鉴定也提上议程,鉴定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和细化。
西安某戒毒所的一名戒毒人员突然死亡,法医在鉴定中发现死者体内有吗啡。在一个已经进行数月戒毒治疗的人的体内竟然发现吗啡,虽然含量并没有达到致死的剂量,但是如果把这个问题写进法医的鉴定结论中,戒毒所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戒毒所一再恳求法医,不要把这个问题写进鉴定意见书里。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鉴定中心坚持用公开的方式进行鉴定。死者家属聘请了中国著名法医学教授刘明俊为代表,进行临场见证。事后刘明俊高度评价了西安市检察院技术鉴定的客观性。
公开公正的阳光“临场见证”制度保证了鉴定人不为情所动、不为关系所困扰,有效地避免了错误鉴定结论的发生。(鲁静  于文)

关键词:|野猪|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