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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17种新职业统一鉴定
2006-03-23 13:42: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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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省就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进行了公告。
  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秘书(涉外秘书)(5—2级)、项目管理师(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电子商务师(4—2级)、营销师(5—1级)、物业管理员(4—2级)、公关员(5—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
    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职业:物流师(4—2级)、理财规划师(3—1级)、网络编辑员(4—3级)、广告设计师(3—2级)。
     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房地产策划师(4—3级)、企业培训师(4—2级)、营养师(4—3级)。
     全国统一鉴定的新职业报名与考试时间:今年共举行两次鉴定考试,第一次为 5月20日、21日,第二次为11月11日、12日;全国(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考试时间待定,各报名点须在考前32天将报名数据上报省鉴定中心。各职业的申报条件见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sn.osta.org.cn,也可直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公布的报名点咨询。
关键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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