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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8 09:46: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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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了 钱该怎么拿
劳动监察部门集中受理此类投诉

    春节长假结束了。但由于各种原因,依然有不少人在春节期间为工作而忙碌。春节加班自然与以往不同,用人单位是否兑现劳动者在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又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初一至初三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的加班加点,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三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假这3天本应休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为300%。不能用安排补休的办法代替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
                初四至初七加班工资怎么算
  农历大年初四至初七为公休日,如果劳动者在这4天本应休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为200%;用人单位可以用安排补休的方式代替支付加班费,加班1天补休1天。如果劳动者在这4天本应上班的,就没有加班费。
  此外,有两种情况不执行上述规定: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时制度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即使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在公休日加班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需支付加班费(法定假加班的除外);如果超过了,超过部分应支付加班费,计算比例为150%。
                 劳动监察部门集中受理此类投诉
  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人士表示,劳动监察机关节后将集中受理此类投诉,对于拒不兑现加班工资的企业,将予以严肃查处。如果劳动者的节日加班工资被克扣,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也可以在时效期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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