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困难企业,职工与企业如何签定“集体合同”?宝成公司工会针对企业实际,走力求短期求实,便于操作,一年一签,企业职工双赢的路子。
宝成公司目前有职工3800多人。近年来,因种种原因,企业困难重重。公司工会在维护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方面,积极发挥能动性作用。按规定:签定“集体合同”,每三年一次,时间长,不适合困难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工会与行政积极协商,制订出一年一签的规定,每次所签的内容,求实简便,做不到的、许愿好大喜功的、玩花招的不制订,也不签。
记者翻看了该公司自2000年签订“集体合同”以来,每年所签订的内容:有企业重大发展项目、也有职工住房、医药费报销、欠发工资等职工看得见、企业落得实的事。件件有计划、有结果。工会郑主席告诉记者:企业发展了,职工才能受益;企业发展了,就是对职工个人权益的最好维护。该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集体合同”中制定的生产计划等项目的完成情况,并专门召开职代会,发挥职代会民主监督的作用,使企业的重大改革、发展目标能按计划完成,从而维护了集体的利益。
据了解:该公司因困难情况,累计欠职工应报的医药费及拖欠职工的工资高达2000多万元。“集体合同”中就针对职工最敏感关心的问题逐项逐件解决。到今年,企业已累计报销职工医药费1200多万元,所欠的职工工资补发率达98%以上;职工住房紧张,以前有上千户职工在外住房,自从签订“集体合同”后,企业每年按计划盖楼房,工会与企业有关部门检查落实。目前公司已盖19栋楼房,960户职工入住;此外,企业还提高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宝成公司虽说比较困难,职工收入并不高,但该企业的“集体合同”的签订、落实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确保了企业发展的职工个人利益,近年来该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