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养老转移”缘何遭受农民工“冷遇”
2010-12-30 02:06:26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项旨在解决农民工跨省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实施一年来,其效果如何,还有哪些阻力?记者日前走访了有关部门和农民工。
    近年来,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农民工退保现象频频发生,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后,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解决这一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对陕西农民工的监测摸底调查显示,2009年,陕西省的农民工总数为642.9万。截止到2010年上半年,陕西省共有70人申请办理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其中转入63人,农民工51人,转出7人,农民工1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工人数,何以半年时间内仅有52位农民工申请办理了此项业务?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近了农民工兄弟,聆听他们的声音。
很多农民工不了解“新政”
    12月的夜晚格外冷,40岁的赵保国穿着已经破旧不堪的棉大衣蹲在西安市东梆子市街的马路边抽着烟,看着匆匆而过的路人,赵保国想起了渭南老家的亲人。离开家乡已经十多年了,此时的赵保国已退去了当年的青涩,在他的心中,支撑他到现在唯一的信念就是
    多赚点钱,等干不动了就回老家开小饭馆。
    赵保国听到记者提起养老保险的时候笑了笑,这十多年间,赵保国待过的工程单位也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个单位会给自己办理养老保险。“单位给买养老保险,我自己还要出钱,到头来我回老家了在城里办的保险又转不走,还不如直接把钱发给我,钱拿在我自己手里面我心里觉得踏实,等我攒够了就回家做生意去。”
    当记者向赵保国及其工友问及《暂行办法》时,赵保国及其工友均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各种政策和知识掌握的程度很有限,维权意识差。而且,一部分农民工认为工作变动性很大,养老保险能不能延续交下来也是未知数。故而,很多农民工宁愿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宁愿放弃,也不愿参加养老保险。
农民工对《暂行办法》疑虑多
中铁一局新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专业化铁路施工企业,农民工是其主力军,多年来,新运公司一直致力于让农民工和正式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谈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工会主席武宁也觉得有些力不从心。
    武宁向记者介绍,由于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很强,而且转移目标地不确定,而在当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许多参加了城保的农民工不能肯定自己现在缴了费今后能不能领到养老金,因而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选择退保,只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出来。而《暂行办法》实行“不退保”政策,也就是说农民工在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缴纳养老保险金累计满15年)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农民工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吃亏了,他们并不知道政策出台意味着什么,只是听说以后“不能退保”了,就立刻抢在政策实施前退保。这就对他们晚年的生活埋下隐患,也会成为政府、社会潜在的负担。武宁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确实是一件好事,对于农民工来说是有很大利益的,但首先要让农民工了解新政策能给他们带来哪些好处,一个好的政策的出台,宣传教育也是必不可免的。”
《暂行办法》惠民政策多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暂行办法》的惠民政策,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了解到,《暂行办法》中规定,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若农民工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而对于年龄偏大的,如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而对于参保农民工最关心的转移接续程序问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鹏程介绍说:首先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其次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或向申请单位和个人作出书面说明。再次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新参保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养老关系所在地转移接续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整个过程参保人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不必两地来回奔波办理,减少了个人的责任和负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障局局长马新生也表示:“跨省转移,我们按照国家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先接收,再办理。接收后,我们会主动与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主动沟通,减少职工的办理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职工。”
本报记者 杨琳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