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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2亿人患职业病呼唤法律完善
2011-03-10 01:38: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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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人患职业病,这是一个多么让人心惊的数字。确实,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环境恶劣,他们正成为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群体。其实,早在2001年我国就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为何这部旨在专门保护职工职业安全和健康的法律,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在我看来,这部法律存在重大缺陷,而且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是我国目前职业病危害严重高发的重要原因。
    首先,是职业病认定上的艰难。申请职业病诊断,是职业病患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职业病诊断的必备要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更是直接要求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既往史等多份材料。但是,现实是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鉴定,就可能意味着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接触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这无疑会给职工认定职业病设置人为障碍,直接影响到职业病患者的维权。调查显示,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83%。
    其次,是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第20条规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然而,这些防治举措在企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许多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定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句空话。
    最后,是地方政府的不重视。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引进建设项目时把关不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严重职业病
    危害。在职业病防治上也存在投入不足问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少、分
    布不均,不能适应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同时,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上,各政府部门也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的问题。
    面对职业病多发的现状,有必要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改,在完善立法的同
    时,切实增强法律的执行力。以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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