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平同志1987年由山西财经学院毕业分配到省财政厅工作,20多年来,经历和参与了财政工作数项重大改革,尤其是担任社保处处长后,模范带头抓好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开拓创新,带领全处同志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重大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组织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保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数十项制度规定。支持省级相关部门研发了社会救助资金监控系统、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和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系统,配合审计署、财政部专员办和省级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了社保资金专项检查,不断规范管理,确保了社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先后组织完成了《陕西省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陕西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调研》等多项课题调研报告,有些调研成果已被运用到工作中。
他严于律己,并严格处室干部纪律作风,没有发生违规违纪和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与现象。
社保处支部多次被评为厅先进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新农保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称号。他本人先后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厅优秀党务工作者、厅优秀公务员等,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