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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工 > 新闻聚焦 省交通厅:农民工工资2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清欠
2016-01-13 09:57:5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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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兰增干)记者日前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2015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4个,新开工项目4个,建设里程近1200公里,其中年内建成通车11个项目,通车时间多集中在年底,势必造成各参建单位工程结算等工作大量集中。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里程2000公里以上,各地市配套资金压力很大。同时,受投融资环境变化、建设单位筹资能力不足等制约,给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增加了工作难度。对此,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建设项目要立即组织排查,摸清本项目工资拖欠实际状况,对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建好台账。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和清欠的轻重缓急,制定清欠方案。清欠中,建设管理单位可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2016年1月2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清欠。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薛生高介绍,每年春节前夕是农民工辛苦一年将要得到回报的时候,也往往是因拖欠工资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多发期。为切实落实做好这项工作,省交通系统一方面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照“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管”健全完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谁负责工程建设,谁负责清欠工作”原则,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公路局、厅航运局及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强化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要求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农民工工资优先及时兑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协调监管银行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的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在施工单位未完成农民工工资支付前,不允许向其上级单位转移资金或上交管理费。要依据合同规定,加快设计变更等审批工作。同时要求建设项目要采用银行代发至农民工银行卡中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
  省交通运输厅还要求各建设项目要在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项目部、农民工驻地张贴公告,公布施工单位计量支付情况、清欠联系人和投诉电话。发挥各级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宣传,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交通运输厅近期也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渭南、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负责所辖高速公路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并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限制施工单位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市将暂停后续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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